塑料是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材料,常遗留在爆炸和放火案件现场,作为物证或可揭示现场相关信息。在案件中勘验人员拉曼光谱快检技术对现场塑料物证进行检验,总结了塑料物证快速检验在爆炸和放火案件现场勘验中的应用价值。
拉曼光谱仪塑料物证快速检验应用价值(爆炸和放火现场勘验)案例说明
某地发生一起放火案,共同居住的金某、敖某酒后在卧室发生激烈争执打斗,敖某手提汽油桶向金某泼洒汽油,被他人劝阻后放下汽油桶继续争吵。不久卧室起火,当时卧室只有金某和敖某两人,敖某被烧伤,金某被烧死。敖某坚称卧室起火系金某生前手持打火机点燃汽油引发。勘验人员在起火点附近提取到一块严重烧灼的塑料残片,该塑料残片外观特征非常符合打火机外壳,且上面粘附一根细导线,疑为打火机中连接电子打火器的导线。部分勘验人员据此判断该塑料残片为打火机烧灼而成,极有可能是该案中所使用的点火工具。另据侦查反映,敖某和金某均有抽烟习惯,平时卧室或随身放有打火机。
经快速检验,该塑料残片材质为聚乙烯(图 1),而两人所用打火机及多个打火机比对样本的材质检出聚苯乙烯等其他材料,因此,打火机不是该塑料残片的来源,经进一步材质和形态分析,确定塑料残片来源于现场的汽油桶,因此,该案中现场唯一疑似为打火机残片的塑料物证被排除系打火机残留。勘验人员进一步对现场残留物进行筛选,未发现打火机在火场中通常可以残留的防风帽等金属零件残留物,说明现场不存在打火机残留物,这与敖某坚称金某生前用打火机点火的供述不符。以此为据对敖某进一步侦查审讯,敖某承认点火,打火机在点火后被带出现场。爆炸和放火现场物证外观形态复杂,仅通过形状、颜色等外观特征判断来源和成因,极易出现偏差。该案中塑料残片的大小、厚度和形态等外观特征均与打火机吻合,因此很容易先入为主地认为该塑料残片来自于打火机,但经现场快检,确定该塑料残片与打火机并无关联,而是来自于现场原有其他物品,因此,塑料物证现场快检,能帮助勘验人员正确认识现场塑料物证的物品来源和形成原因,排除无关物品对现场勘验造成的干扰。
塑料物证现场快速检验的应用价值在爆炸和放火案件中,利用快检技术,快速鉴别现场塑料物证的具体材质,再结合现场原有物品陈设,分析其物品来源,这些塑料物证和现场原有塑料物品,成为现场标记物,爆炸、燃烧作用使其产生的位置、物理、化学等变化,能反映出案情发展过程。
拉曼光谱仪快检技术通过关联现场塑料物证和原有塑料物品,帮助勘验人员排除无关物品对勘验工作的干扰,开展现场勘验和分析重建,进行涉案人员的动作行为和活动轨迹刻画。因此,在爆炸和放火现场勘验中,勘验人员应当具备观察、提取、检验塑料物证的意识和手段,充分利用塑料物证的价值。